
法國正建立更制度化的文物歸還機制。如果朋友或同事關注文化正義議題,可以順手分享給他看看。

法國前進一步簡化文物歸還程序 事件脈絡與關鍵事實
法國國民議會於2026年5月6日以141票贊成、0票反對,通過一項簡化非法取得文物歸還程序的法律草案。該草案旨在解決現行制度下『納入公共領域』文物原則上不可轉讓、導致歸還必須逐案立法的繁複問題。新機制允許將1815年至1972年間以偷盜或掠奪方式取得的外國文物,從公共領域中『移出』,並透過行政程序完成歸還,無需再為每件文物單獨立法。此舉被視為法國回應多國文化財產追索的重要制度進展。
事實
- 2026年5月6日,法國國民議會以141票贊成、0票反對通過文物歸還法律草案
- 草案允許將1815年至1972年間非法取得的外國文物從『公共領域』移出,簡化歸還程序
- 歸還申請須經法國與追索國成立的雙邊科學委員會審查,並徵詢國家文化財產歸還委員會意見
- 法國總理勒科爾尼強調,歸還僅適用於經科學與法律標準認定為非法取得的文物
- 2017年馬克龍總統承諾推動非洲文物歸還,2025年7月政府啟動快速立法程序
Canto 的視覺新聞解說。製作過程可能有 AI 輔助。 編輯政策





